当前位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建设新发展
时间:2022-01-2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建设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 裴显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协同推进,意义十分重大。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应该努力完成的重要任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回答了中国进入新时代后为什么必须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和应当怎样实行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尤其是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战略思想,也是重要工作部署,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精准把握、落在实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项制度,健全党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有效的法治体系保障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安居乐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高效的法律实施和有力的法律保障等诸多方面。就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而言,就是要运用系统法治思维,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在实处,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十六字方针”落在实处,即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并依法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推进科学立法是我国立法理论和实践的一次飞跃,也是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根基的前提和首要环节。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无善法则难有善治。科学立法是国家法律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价值判断标准,在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只有坚持科学立法,才能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上新台阶。要做到科学立法,必须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求。要兼顾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兼顾立法与自然的和谐,坚持民主立法,反对封闭立法,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片面。要做到科学立法,还必须认真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当前法治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亟须依靠改革的办法去解决。要坚持凡属重大改革都应于法有据,既不能突破法律红线搞改革,也不能机械地死守法条而无所作为。要牢记立法必须主动适应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能成为阻滞改革的“紧箍咒”。要做到科学立法,还要不断补齐既有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当前,我们的法律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备,尤其是一些重点、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落实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严格执法,首先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律既约束被管理的民众,也同时约束公务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党和政府法治形象,只有各个国家职能部门及所有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行政事务,坚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社会民众才能形成安居乐业的和谐秩序,人民群众才能享有幸福生活。相反,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者盲目执法、懒政怠政,甚至以权压法、以身试法,就会毁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失信于民。落实严格执法,要做到公开透明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相反,执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畅通渠道,确保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落实严格执法,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要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坚决管住“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等顽瘴痼疾,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确保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机关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种违法犯罪,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同时,还必须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制裁各种不法侵害行为。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谓切中要害,抓住了司法工作的关键。司法机关及每个司法工作者都必须时刻牢记这个工作目标,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守护良知,兼顾情理法的统一。既不能机械司法,也不能徇私枉法,更不能贪赃卖法。要正确处理公正司法和社情民意的关系。司法机关要通过公开审判案件、以案释法,及时弘扬正义、扶正祛邪。改革开放以来的司法实践中,不少引起社会关注甚至引发大量炒作的案件,最后都变成了全民法治“公开课”,如于欢案、夏俊峰案、张扣扣案、郑州电梯劝烟案等,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反之,有的案件处理不当,违背了情理法,就必然为社会、人民所诟病。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必须经常对照反思,将弃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付诸实践。

倡导全民守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
       良法促进善治,即使有良法,如果得不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和自觉遵守,法治仍是一句空话。全民守法就是要求国家社会的所有成员都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只有全民守法,才能实现立法目的、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建成法治社会。倡导全民守法,首先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宪法和法律的宣传力度,像广泛宣传城市交通规则那样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养成守法、护法、尊法的良好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其次,各级党组织、机关各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带头守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为人民群众做表率。再次,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来彰显法治的权威性、严肃性。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向全社会释放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虽然是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不同环节提出的法治要求,但彼此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打造一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事业的基础性保障。
       治国方略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法治工作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就不可能有立法、执法、司法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再良好的愿望、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因此,必须把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来抓。首先,要从法学教育抓起。要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国家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其次,要确立法律工作者的标准和门槛。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再次,加强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继续依法打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行为,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确保法治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