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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时间:2019-11-1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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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会场 

  11月11日,第11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在广州举行。本次研讨会同时也是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的边会之一,以“‘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共同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承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出席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局长刘德学等出席会议并致辞,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建安做专题发言。

  郑若骅在致辞中指出,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方面,香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在2016年3月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将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了有机结合,并在“港澳专章”中明确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将配合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相关政策,包括法治、反贪等工作,善用其在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优势及国际地位,助力国家发展,为邻近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刘德学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方针政策。澳门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的特别行政区,需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自身定位,抓紧机遇,搭乘快车,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有效落实“粤港澳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新时代澳门特别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时代担当。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中国法学会等中央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机构代表、部分专家学者和律师100余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产业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探讨,进一步凝聚了法治合作共识,推进法治务实合作走深走实。会议由刘德学、澳门中联办社团联络部(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王恒、中国法学会外联部副主任杨小平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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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发言人主持人合影

  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从2009年创办至今已经成功举办11届,成为内地与港澳法学法律界同仁跨越制度差异、联络感情、深化沟通、弘扬文化、共谋和谐发展的重要平台。近三年来,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的议题均围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展开,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