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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研究员在“浙江师范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的致辞
时间:2015-12-07   来源:   责任编辑:
2015年11月25日
 
各位来宾、专家学者以及非洲朋友们:

       今天,我很高兴有机会来参加中国法学会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首先,我仅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出席揭牌仪式的各位来宾、专家学者表示诚挚问候,向前来中国参加“中国与非洲经贸合作发展研修班”的非洲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为成立非洲法研究中心付出辛勤劳动的浙江师范大学表示衷心祝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中非双方经济互补性很强,合作潜力巨大。特别是近年来,中非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合作水平大幅提高。2014年,中非贸易额达到2218.8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中国连续5年成为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中国对非直接投资存量超过了250亿美元,在非洲兴业的中国企业已超过2500家,涉及金融、电信、能源、制造、农业等诸多领域,为当地直接创造了十余万个就业岗位。中国企业在非洲累计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总额接近4000亿美元,累计在非洲铺设铁路超过2200公里,修筑公路超过3500公里,非洲已成为中国第二大海外承包工程市场。
 
       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随着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中非经贸合作全面深化,全面系统了解非洲国家法律制度已成为中国涉非企业的迫切需要。加强对非法律学术研究、政策法律咨询以及法律人才培养交流是当今国际形势的必然要求。非洲研究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品牌学科,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是中国高校首个综合性实体性的非洲研究院,拥有一批有志于非洲研究的人才队伍,对非研究经验丰富,成果颇丰,成立八年来受到了众多中非领导、专家学者的赞扬。在浙江师范大学成立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能够充分利用浙江师范大学对非研究的优势资源,是中非双方的共同期待。中国法学会也将全力配合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希望能与浙江师范大学以及中非各界人士一起,秉持“非洲情怀、中国特色、全球视野”的理念,将浙江师范大学非洲法研究中心打造成一个集研究、咨询、交流、教学为一体的高层次平台,在法律领域为中非合作做出贡献。
 
       为此,我在这里再提几点希望和建议:
 
       第一,要服务中非合作,打造对非政策法律智库。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当充分利用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这一对非研究平台,配合国家战略方向,积极参与“中非智库论坛”等一系列重要中非论坛,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国家重要课题,发表内容充实的法律参考文献,为国家制定对非政策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咨询。
 
       第二、要创新合作机制,开展实务性学术研究。搞学术研究不能闭门造车,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当大胆创新运作模式,在研究主体、学术资源上广建渠道,广接善缘。在中非经贸合作全面深化的今天,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应成为研究中心重要的研究方向。要多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向法律实务部门交流意见,了解我国企业对非投资最新动态,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解决中非经贸合作实际问题。
 
       第三、要发挥学校优势,深化人才交流与培养。浙江师范大学在对非教育与交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资源,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要充分利用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条件和优势,加大对非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中非法学教育交流、人才交流、学术交流,大力开展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活动,建立更多中非法律界的互动渠道,努力把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造成非洲法学家之家、中非法学交流之家。
 
      各位朋友,各位专家学者:
 
      加强中非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交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实、亲、诚”对非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中非经济合作、人员往来实际需要和造福中非人民的有益举措。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进一步推动这一伟大事业付出新的努力,做出新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圆满成功!祝愿各位非洲朋友在华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