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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目录动态调整的公告
时间:2019-01-03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中国法学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并报中国法学会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对“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LSCI)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原有16家来源期刊全部保留。

二、适当增加来源期刊。

(一)具体标准。鉴于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系按期刊的影响力指数(CI)排序,并按期刊数量等分为Q1、Q2、Q3、Q4四个区,没有明确划定核心期刊范围,故以同时进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三种目录或报告的核心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为前提,对列入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Q1区的法学期刊确定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1”);对列入Q2区的法学期刊设定2年考验期,2年内进入Q1区的,则作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2”)。

(二)调整结果。按照上述标准并以2018年度4种目录或报告的最新版本为依据,符合“情形1”的期刊共4家:《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自2019年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

符合“情形2”的期刊共2家:《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如两年内符合“情形1”的,则自下一年度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

三、自2021年起,对所有CLSCI来源期刊按照“情形1”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

2019年1月2日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状况年度评价”项目介绍

2009年起,中国法学会开始对全国法学院校及科研机构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等15种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从法学院校及科研机构、学科、作者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2010年,我们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这15种期刊为“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LSCI),并力争打造法学界的权威评价体系。2015年,随着《政治与法律》被增补进来,CLSCI 来源期刊增加至16种。

在着重从法学院校及科研机构、学科、作者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还对每种CLSCI期刊的“自发数”(即发表主办单位研究人员的论文数量)、“自发率”(即自发数占该期刊全部发文数的比例)进行统计。我们还对法学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发表论文总数、各期刊“他发数”、“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发文数”进行排名。

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2009—2017年九个年度的统计分析。在年度统计的基础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完成了2009—2011年度、2012—2014年度统计分析。除了在中国法学创新网公布外,我们还将统计分析汇总印制成册,寄送中央有关部门、全国各主要法学院校和知名专家学者。2018年的基础数据统计和2015-2018年度统计分析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中国法学会CLSCI目录(截至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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