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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之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石和里程碑
时间:2015-08-15   来源:   责任编辑:

  国家安全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制定一部《国家安全法》,是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国内外形势下维护我国国家安全、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和有力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重要内容。

  通过制定专门的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制度,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构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美国是较早进行国家安全专门立法的国家。美国早在1947年就通过了《国家安全法》,确立了美国国家安全机构的组织体制,规范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奠定了美国国家安全体制的法律基础。俄罗斯的国家安全立法可追溯到苏联时期。俄罗斯成为独立国家后,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立法工作,上世纪90年代陆续制定了《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安全事务以及国家安全机构、任务、职权等进行了界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国家安全领域的主要立法。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有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是传统安全问题,包括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冷战结束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海洋安全等涉及国家发展和民生领域的安全问题凸显出来。此外,在人类活动的一些新的空间,包括网络、深海、极地、外层空间等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的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环境和形势,国家安全遇到的外部阻力和挑战逐步增多,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维护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繁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面对国家安全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和出台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国家安全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及其法制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国防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这些法律对于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国家安全的基本立法,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建设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安全仅作了原则性地规定,强调国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的义务。

  1993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虽然名称为“国家安全法”,实质上是一部内容较为单纯的规定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性法律,以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显然,这样一部简单的“国家安全法”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也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于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新的《国家安全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新《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奠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提出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首先要有法可依,制定《国家安全法》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建设强大的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保障,制定国家安全基础性法律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作为首部全面规范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法律,新《国家安全法》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石,为新时期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最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新《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制保障。新《国家安全法》以突出解决问题为重点,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各领域的任务,内容涉及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核心领域;还首次创造性地对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利益和安全问题做出规定,对于构筑一体化的国家安全体系、全面系统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国家安全法》还对有关国家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以及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进行了规定,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新颁布和实施的《国家安全法》既是顺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而进行的法律领域的顶层设计,也是一部承前启后、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基本法;不仅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保驾护航的法律武器,也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和民族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制保障,必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