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餐饮浪费,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2021年4月29日,备受关注的反食品浪费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对食品浪费正式从道德约束上升至法律层面,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关切,用法治管住“舌尖上的浪费”。反食品浪费法立法过程堪称迅速,历时四个月起草、经过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在表决通过后马上施行,足见国家反食品浪费、守护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与急迫心情。
“反食品浪费法建立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是‘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生动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表示。
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用法律之剑惩治“舌尖上的浪费”,通过立规矩、明责任、兴风尚为根治社会顽疾提供充足法律依据……人们对这一立法普遍持赞赏态度,支持依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法治是制止食品浪费、树立节约新风的重要方式。通读反食品浪费法,人们可真切感受到该法立足于系统性治理,字里行间都旨在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比如,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的税收政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还明确规定建立反食品浪费公开机制、监督机制、共治机制等。
贴近社会生活,以法治之力引导社会风尚,规范社会行为,是反食品浪费法的鲜明特征。反食品浪费法非常接地气,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食品消费相关内容,比如“小份餐”“自助餐”“外卖平台”“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等,都一一出现在法条中。
不仅接地气,这部应需而立的法律还长出了“牙齿”,传统宴席、自助餐、公务用餐、外卖点餐、大胃王式“吃播”等餐饮消费都在反食品浪费法的规范治理之列。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最高罚5万元”“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元”——反食品浪费法中的这些规定,让“实操性”增强,以法律刚性规范食品浪费乱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如今,反食品浪费法已通过并施行,北京、天津、甘肃等地也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还于2021年底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明确完善餐饮行业标准与规范,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加强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督检查等。各方合力正进一步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助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勤俭节约理念将成为人们融入血液中的生活习惯,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