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会
评委代表王其江副会长发言
王其江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尊敬的应松年教授,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获奖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国政法大学为本次评选活动成功举办和长期以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付出艰辛努力的同志们致以由衷敬意!
“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自2010年开启以来,至今已经开展了6届,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社会效果越来越好,社会评价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中国政法大学致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项目,成为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深度互动、高度融合的重要典范,是展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进展和成就的重要平台。
今天我通过参加第六届“法治政府奖”终评会,获益良多,至少得到以下三个深刻启示,与大家分享:
第一个深刻启示是,法学研究为了什么,怎么开展法学研究。法学研究是为了总结法治实践、解释法治实践、指导法治实践。脱离了法治实践的法学研究很难产生具有生命力、说服力、穿透力的法学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研究应该深入实践、扎根实践,把理论文章写在中国的大地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从成立起,就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首要任务,敢于担当,主动设立“法治政府奖”,使“法治政府奖”参评项目和获奖项目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标本、法治理论的重要源泉。
第二个深刻启示是,法治政府建设怎样推进,依靠谁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头作用,要率先突破。去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施工图。各级党委政府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创新,在改革创新中完善法治,推出了一批符合法治规律和我国国情、卓有成效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有效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是一项艰巨宏伟的伟大工程,需要全社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奋斗。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无旁贷,首当其冲。参加本届“法治政府奖”评选的多达218个项目,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锐意创新、你追我赶的法治担当和作为。同时,法治政府建设路上,离不开立法机关的顶层设计、离不开司法机关的保驾护航、离不开法学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撑,也离不开律师、法务工作者等积极的参与。
第三个深刻启示是,一个为社会所高度认可的非官方奖项是怎样形成的。“法治政府奖”十二年的历程告诉我们以下几条秘诀:一是高校的政治定位决定了高校是举办社会评选活动的最佳主体之一,能够确保评奖始终在正确的政治轨道上运行;二是高校有众多一流的专业人才,确保专业的奖项由专业人士来评价;三是高校自身能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不接受任何参与方、评价机构有关的赞助,确保把评奖工作办成真正的公益项目;四是举办机构尤其负责人对公益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对公正的追求和对原则的坚守,保证了评奖的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五是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对评奖的可持续性和成长性至关重要,比如一直对“法治政府奖”评奖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的法治日报社等。六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必能铸就品牌。
最后,期待“法治政府奖”评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胸怀“国之大者”,站稳人民立场,评选出更多具有标志性的优秀事例,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祝愿获奖事例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完善、经验总结、理论升华和复制推广,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希望更多的法学专家学者聚焦“法治政府奖”,从鲜活事例中不断汲取营养,关心和指导优秀事例的创新发展,拿出更多更高质量的理论成果,为不断丰富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理论体系、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人才体系,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