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刊发了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伟国研究员撰写的《国家治理体系视角下党内法规研究的基础概念辨析》一文。文章指出,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日益成为一门显学。但是,与传统的法学学科相比,党内法规学仍处于起步阶段,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还主要在浅层次徘徊。围绕党内法规研究存在着认识混乱甚至误读或曲解,这不仅阻碍了党内法规研究的进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国成效的认识和评价。对党内法规研究涉及的基础概念进行辨析,不仅有助于澄清模糊认识,也有助于领会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实践逻辑、制度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体现,是极具“中国味”的制度形态,必须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世情国情党情,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所依据的整体制度体系中予以把握。这一整体制度体系就是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所指的国家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包括三套关键性制度体系:以党的主张为统领的政策制度体系、以宪法为统领的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和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这一制度体系框架下,党内法规研究的基础概念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党的主张”,是体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概念,也是消除党内法规研究中误读现象的关键概念,本文称之为“总领性概念”。另一类是以党内法规概念为核心,存在并列、包含或交叉逻辑关系的概念,包括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党规、党内规矩、党的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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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规之治”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