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会场
9月27日下午,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多功能厅成功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出席并主持集体讨论及无记名投票环节,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并主持开场环节。
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终评工作,专门成立了“董奖”终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同志、王其江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席,评审委员由来自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17位著名法学专家组成。
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会全体专家合影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首先代表王乐泉会长和中国法学会党组,向各位评审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各位评审专家都是具有深厚学术造诣、极高学术声誉、严谨学术精神和学术公心的权威学者,能在百忙之中参加评审也相应地说明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重要分量。
陈冀平书记讲话
陈冀平书记指出,“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于2013年正式启动,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评选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评选的质量和效率也在稳步提升,正逐渐成为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法律人才,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创新的重要品牌。
陈冀平书记表示,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就是希望鼓励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向董老等老一辈法学家学习,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中国问题和中国实践开展研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本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再次得到法学法律界的积极响应,在短短的三个半月时间内,评奖办公室共收到461件申报作品,其中专著99部,论文362篇。通过初评进入今天终评程序的作品共有156件,其中包括符合董奖评选条件的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的4篇论文和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的25篇论文。
陈冀平书记强调,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评审专家的权威性、评审透明度、评审结果的公信力,特别安排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处处长林洪武同志到场全程监督。希望各位专家本着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负责、对法治中国建设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秉持学术精神和学术公心,公平公正的评选出优秀作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
王其江副会长主持
之后,法律信息部主任吕兴焕同志宣读了《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办法(草案)》,评审专家对终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办法》规范细致、严谨可行,并鼓掌通过了该评审办法。
吕兴焕主任宣读《终评办法(草案)》
王伟国副主任宣读《终评委员会名单》; 徐鹤喃副院长宣读《终评专家承诺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终评办法要求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保证秉持学术公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和每一位作者。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教授宣读了《终评专家承诺书》,全体评审专家均表示认同并在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评审专家在承诺书上庄严签字
终评程序分为单独打分、分组推荐、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四个环节。
为提高评审的权威性和评审效率,18位专家分为6组,每组3名专家。相应地,全部候选作品根据选题与评审专家研究领域的关联度也分为6组。评审专家从作品的选题立意、研究方法、论证过程、文字表达、观点结论、成果转化等多个角度,对作品进行单独打分。在完成各自的打分之后,同组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充分交换了评阅意见,形成了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的推荐获奖名单,并对所推荐的一、二、三等奖作品逐一撰写了获奖理由。
分组评审实况
各组推荐名单汇总后,在张文显副会长的主持下,评审专家们进行了集体讨论。先由各小组专家对本组推荐作品进行介绍并阐释获奖理由,再由全体专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评议。
随后,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了拟获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5件、三等奖作品10件、提名奖作品31件。最后,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终评结果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历经三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终评会终于圆满结束。
评审专家签名确认
至此,历时3个半月征集、1个月评审的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已接近尾声。终评结果将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上进行公示。“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吕兴焕研究员、副主任王伟国研究员担任评委会秘书长。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还有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处林洪武处长,法律信息部周杨、左锦、强梅梅副处长,陈谦信副研究员,李鑫鑫高级工程师,刘灿华、陈燕、刘金瑞副研究员,王宇飞助理研究员以及付茂鲁、肖志威、杨力、孙玮、敖婷婷等同志。(摄影/敖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