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党内法规研究日益成为显学。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法学研究者加入进来,与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发力,推动党内法规研究渐入佳境。篇幅所限,我中心选取截至2018年底的部分研究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学术成果日益丰富,整体水平尚有待提升
学术成果是反映党内法规研究繁荣度的直接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空前重视,党内法规方面的学术成果也日益丰富,并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学术论文竞相涌现,研究广度深度有待增强。在中国知网检索,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党内法规”为题名的学术论文有591篇,其中2014年以后数量陡增,上升态势极为明显。以“依规治党”为题名的有149篇,且均为2014年11月以后发表。显然,这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直接关联。从研究主题看,关于党内法规一般原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关系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关于党内法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立、改、废、释”等诸多技术议题尚未得到深入研究。从发文的期刊类型看,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类期刊排名前三。统计情况表明,长期以来,大量非法学期刊上发表了许多法学学科背景的学者关于党内法规方面的论文。近年来,法学类期刊开始刊载党内法规方面的学术论文,但分布严重不平衡。在23家法学核心期刊(CSSCI)中以“党内法规”“党规”“依规治党”为题名的论文共16篇,分别由7家期刊发表,占法学核心期刊总数的比例不足1/3。值得一提的是,核心期刊中的《东方法学》曾在2017年开设党内法规专栏,刊登了4篇探讨党内法规的论文;非核心期刊中的《中国法律评论》206年至2018年间共发表6篇党内法规方面论文。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法学》作为权威法学核心期刊,在2018年第2期同时刊发了两篇党内法规研究学术成果,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精神,对引领法学法律界关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起到了标杆作用。
二是学位论文逐渐面世,层次和主题有待拓展。在中国知网检索博硕士学位论文,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有384篇,以“党内法规”为题名的有3 9篇,其中2017年以来上升态势极为明显。以“依规治党”为主题的有11篇,以“依规治党”为题名的有8篇,且皆为2017年以后发表。尽管与全国设文科类专业的院校数量相比,这些学位论文的绝对数量很小,但这毕竟表明,党内法规作为一个理论命题,已开始进入学位论文视野。从学位层次看,硕士论文居多,博士论文极少。从研究主题看,关于党内法规一般原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关系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关于党内法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研究较少,呈现出和学术论文相似的主题分布特点。
三是学术著作逐渐增多,权威性通用教材亟待推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于党内法规方面的学术著作有10余部,主要有《党内法规制度研究》(王振民,2018)、《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欧爱民,2018)、《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程维荣,2018)、《党规学》(柯华庆,2018)、《全面从严治党与法规制度建设》(刘红凛,2018)、《扎紧制度的笼子——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的重大发展研究》(李斌雄,2017)、《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转型 1978-2012 ——基于党内法规与类法规文件的分析》(何哲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王振民、施新州,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李军,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通论》(殷啸虎,2016)、《党规之治》(宋功德,2015)等。
不过,对于正在兴起的党内法规研究来说,尚欠缺一本基础性、通识性、通用性的权威教材。令人欣喜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和中国法学会正在组织编写我国第一部《党内法规学》教材,将形成奠基之作,有力弥补教材缺憾。
二、科研项目数量类型增势明显,法学学科立项有待增强
科研项目对党内法规研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前,在学界有广泛影响力的科研项目主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我们就2013-2018年有关党内法规研究的科研立项情况进行了检索,没有检索到司法部的相关立项,现就其它三个项目的总体情况归纳如下:
一是立项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有关立项共346个,各年度数量分别为56个、54个、55个、50个、62个、69个,前4年相对平稳,2017年后大幅增加。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有关立项共81个,各年度数量分别为3个、4个、12个、13个、21个、28个,逐年上升的态势更加明显。在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中,有关立项共27个,各年度数量分别是0个、1个、1个、12个、7个、6个,在2016年达到最多。
二是涉及项目类型广泛。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33个,一般项目193个,青年项目60个,西部项目48个,后期资助项目11个。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规划基金项目27个,青年基金项目36个、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18个。在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中,重大课题1个,重点课题4个,一般课题2个,自选课题5个,重点专项课题11个,部级专项(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课题2个,委托课题2个。
三是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涵盖了党史党建、政治学、马列科社、法学等学科。其中,党史党建方面的立项最多,达211个;其次是政治学,49个;再次是马列科社,39个;然后是法学,21个。相比之下,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其部级课题项目更多集中于法学学科。
四是注重紧扣时代主题和制度实践。有关立项不仅涉及党内法规基础理论问题,也涉及实践热点难点问题,如党内法规执行体系建设、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党内法规解释、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监察体制改革等。2015年以来,中国法学会也先后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发布了多项重点专项课题,紧密围绕时代主题引领法学研究。
三、研究机构类型多样,多处于夯基垒台阶段
研究机构是凝聚党内法规科研人员开展协作研究的重要平台,推动设立并合理布局研究机构是党内法规智库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经过信息核实,全国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成立了共35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从地域分布上看,以北京、陕西最多,各有5家;其次是广东、山东,各有4家;再次是重庆,共有3家;继而是湖北、上海、福建、河南,各有2家。此外,安徽、湖南、四川、贵州、吉林、新疆各有1家。这些研究机构大多在2016年以后成立,尤以2017年和2018年居多。整体状况如下:
一是主办单位类型多样。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呈现出设立主体多元、覆盖面广的特点,已经初具规模。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类18家,研究优势突出;党校类1家,政治优势突出;法学会类5家,引领优势突出;合办类11家,由地方党委、党校、法学会或高校联合成立,综合了上述优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自2017年9月成立以来,积极联系理论界实务界,团结引领法学法律界开展相关研究。近期,中国法学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工作,由学会领导亲自挂帅,举全学会之力推动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发展,加大对全国法学法律界关于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引领和人才培养力度。
二是配套保障参差不齐。研究机构的发展离不开编制、人员和经费等要素的有力支撑。根据三项要素的完备程度不同,我们将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区分为实体性研究机构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实体性研究机构有专门编制、固定人员和专项经费支持,共10家。非实体性研究机构则不完全具备上述三要素,共25家,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有人员和经费、但无编制,共14家;(二)有人员、但无编制和经费,共6家;(三)有经费、但无编制和人员,共4家;(四)人员、经费、编制都没有,共1家。目前,超出三分之二的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仍属于非实体性机构,这必然不同程度地制约了研究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工作成效有待提升。在35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中,只有4家曾在CSSCI期刊上发文5篇以上,3家出版过相关学术著作,14家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中的有关课题。在成果转化方面,三分之一强的研究机构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就成果转化的数量和层次而言,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四、研究队伍不断壮大,人才培养仍需加强
研究队伍是学术研究繁荣发展的保障。一定时期内党内法规学者所在机构、年龄阶段以及所属学科,对评价党内法规研究队伍状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此,我们借助中国知网,以“党内法规”“依规治党”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根据计量可视化分析结果,从上述三个方面做出分析,党内法规研究队伍状况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党校为主打。从作者所在单位来看,发文数量排名前30的单位主要涉及高校、党校和科研院所。其中,高校科研人员发文量居多。其中,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居于高校科研院所前列。北京地区的院校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原国家行政学院等为主要代表。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政治学院等京外高校也有较高的发文量。中央和地方党校的科研人员同样取得了不俗成绩。中央党校最引人注目,其发文量不仅在党校序列中高居榜首,而且在其他序列中也均居第一。四川、山东、江西、重庆、广东、湖南、北京、江苏、贵州、河南等地方党校纷纷响应。此外,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度也较高。
二是实务部门研究人员呈现个别活跃总体沉默状态。实务部门同志公开发表成果的较少,其中发表论文最多的同志来自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次是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党内法规的实践性很强,在党内法规研究远远落后于制度建设实践的情况下,打通理论界和实务界之间的壁垒尤为重要。期待更多实务部门同志能够参与到党内法规研究工作中来,加强与理论界的交流。
三是人才梯队形成雏形,后备人才有待扶持。从发文作者的年龄阶段看,老中青三代皆有,且以中年学者为主力;从专业背景看,以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为主。其中,法学专业的学者大多具有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领域的知识背景。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年学者以及一些开设党内法规专业课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对党内法规研究表现出浓厚兴趣,是宝贵的后备人才。但受制于资历、学术资源等制约,他们要崭露头角还不容易,需要给予特别关注,重点扶持。
当前,中央办公厅和教育部已在10所高校开展党内法规方向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全国近一半省份已建立起党内法规研究机构30余家;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和中国法学会正组织编写全国第一本《党内法规学》统编教材;越来越多的法学类刊物开始发表党内法规方面的学术论文;一些博硕士学位论文也将党内法规研究纳入视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开始设置越来越多的课题引领党内法规研究;有关党内法规、依规治党的学术研讨活动日益频繁;《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明确规定:“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这一切都在有力推进党内法规研究的繁荣发展。我们坚信,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持续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依规治党日益深入党心、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民心,党内法规必将成为中国法学的新范畴,党内法规学科的建设也将驶入快车道,党内法规的跨学科宽领域研究定会不断加强,党内法规的理论与实践终会深度融合,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党内法规实践和制度建设的局面有望在不远的将来从根本上扭转。
对此,我们充满期待,我们一定不懈努力!
(本报告主体部分刊载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主办内刊《党内法规研究》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