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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研究员在“2018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 上的开幕辞
时间:2018-12-05   来源:   责任编辑:
2018年11月28日
(根据录音整理)

尊敬的卢鹏起会长、周农副主任、邱继兴副市长,
朱宏任副会长、岳琴舫副会长;
尊敬的柬埔寨春·达拉国务秘书、马来西亚颜炳寿副部长,
新加坡罗家良大使、黑山共和国达尔科·帕约维奇大使;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

  今天我非常高兴和荣幸,受中国法学会委托,到湖南长沙参加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我谨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纵观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提出了“一带一路”重大倡议。这一倡议得到世界上10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和参与,其相关的建设已经覆盖世界人口的60%和全球经济总量的30%。这些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因此“一带一路”建设是人类历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促进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国际合作工程,也是经济全球化以来最有希望缩小南北差距、促进经济平等、实现普惠发展的公共产品。它的成功实践必将有力地促进人类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发展,在加强互联互通、本地联通建设的同时,各方有必要加强法律合作,特别是商事法律合作的“软联通”。其中,国际商事合同、贸易合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法、技术转让与工程承包、企业合规、产品责任、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企业纠纷解决机制等都是极其重要的商事法律领域。需要各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加强研究、扩大交流、深入合作。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这一年来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出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重大进展。2018年1月,中国政府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明确支持以调解和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端。中国司法机关也在西安和深圳建立了两个国际商事法庭,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促进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国际法贸易委员会在2018年6月第51届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暨《新加坡调解公约》,这一公约将于2019年8月1日在新加坡接受各国签署加入。中国作为联合国贸法会的成员参与了公约的研究制订。最近李克强总理通过在新加坡访问发表的联合声明,已表明中国将积极考虑适时签署该公约。我认为《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这一领域重大里程碑事件。公约的有效贯彻落实,必将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便利、有效和低成本。这项条约也是东方智慧在现代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具体运用,应该会得到各国法学法律界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律宣传、法律公益服务,在促进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法学会及其相关的学科和专业研究会,特别是商法学研究会、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WTO法、仲裁法等研究会高度重视商事法律的研究与交流。卢鹏起会长既是我们贸促会的领导,也是我们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会长。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及其相关研究会与社会各界一起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国际交流活动。今年7月,中国法学会与外交部合作,举办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我们还先后举办了“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并且在涉及世界贸易法、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仲裁法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领域开展了系列的学术研究和交流,也与境外法律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涉外法律培训。我们还利用一些国际平台,包括亚洲和太平洋法律协会,推动“一带一路”法律的研究与交流。

  未来中国法学会愿与贸促会和各级政府一起,继续加强与各国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丰富和完善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推进国际商事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专家学者和参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在长沙期间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