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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国副所长出席第二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并致辞
时间:2019-11-24   来源:   责任编辑:

  2019年11月24日,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今年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会议以“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暨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系统回顾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实施的十年历程,并就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良好实践、法治保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联合主办,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协办。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领导和专家,以及来自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近200人出席。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胡锦光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朱信凯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致辞表示,学校高度重视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工作,本次会议举办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交流,总结推广食品安全治理的新经验新模式,推动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韩大元教授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措施,食品安全领域应该率先实现现代化。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为实现保障公众健康的目标提供了法治基础。10年的回顾,既是我们面向过去的经验的总结,也是面向未来的发展的企盼。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指出,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最终是各界共治出来的,食品安全领域能不能实现法治化,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的试金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以“食品安全法治对中国之治的积极探索”为题做主旨演讲,阐述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理念、法律制度、政策措施不断发展完善形成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特点。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基本框架原则和基本制度确立,国务院新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15部部门规章和多项制度规范,覆盖从生产经营许可到案件查处等各个方面。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这些年做了积极的探索,下一步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食品安全治理经验。

  本次食品安全大会征文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大会开幕式上举行了获奖论文颁奖仪式,大会征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路磊介绍了征文评审工作情况并宣读获奖名单。本次征文奖项包括特邀国际论文奖,实务类论文奖、学术类论文奖等 。朱信凯副校长等与会领导嘉宾为获奖作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大会主题演讲阶段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专职副书记时磊主持。

  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田建新就“夯实科学基础,落实风险管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了演讲,他指出,最严谨的标准,一是指标和技术规范要科学合理;二是从程序上来讲要公开透明,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三是效能上来讲,严谨的标准要发挥作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军就“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与自律”做演讲,他指出,食品安全的基础在于生产经营环节,发生问题的根源往往也在于生产经营环节。强化主体责任已经成为趋势,关于主体责任的要求逐年严格,用词越来越强化,内容越来越丰富。最近颁布的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关于主体责任的规定面更广,点更准,链更严。

  中国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就“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十年剪影”做演讲,结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回顾分析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节点,并总结了十年印象。

  中国人民大学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教授胡锦光就“罚款到人”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重点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关于责任到人的规定,“罚款到人”条款的适用等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课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努力。

  美团点评食品安全政策总监丁冬就“产业互联网与食品安全治理”做了主题演讲,介绍了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的发展、产业互联网发展与启示以及助力食品安全治理等。

  首都经贸大学刘智勇教授就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中“管好”的价值内涵与发展逻辑主题做了专题发言,分析了放管服改革的内涵与相互关系,食品经营领域的特点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多重价值引导下食品经营监管的对策建议。

  为加强国内外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的经验交流,论坛邀请了来自欧盟、日本韩国等地十余位专家学者与会。欧洲食品法研究所穆伦教授、日本新泻大学田中良弘副教授、韩国立法研究所研究员WANG SEUNGHYE等分别就如何更好地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与食品产业的协调发展、如何优化小餐饮等食品小微业态治理等经验做法进行了分享。

  专题研讨分为两个分会场同时进行。第一分会场第一单元主题为 “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与食品产业协调发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春雷教授主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调研员张哲、江苏省药品监管局泰州检查分局法规处汤伯兴处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刘金瑞研究员、上海商学院文法系林沈节主任、浙江大学光华学院安永康研究员、北京尚左律师事务所毛伟旗律师等分别就“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点问题解读”“食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和免罚问题”“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开放与共享”、“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行政法约束”、“政府规制改革视角看食品经营领域的放管服”、“食安法实施条例背景下的企业合规建设”等问题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

  第二单元主题为“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最佳实践”,由华北电力大学何晖教授主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食品经营监管处孟华副处长、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陈明副局长、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刘劲枫处长、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孙人清处长、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处华艳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支队张喜军副支队长等分别就“天津市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做法”、“江门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的实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管服改革的大连经验”、“淮安市为民办实事小餐饮规范提升项目”、“深圳市餐饮食品安全放管服的探索”、“桂林市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经验” 等问题进行了实务经验交流。

  第二分论坛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强梅梅副主任主持,与会者围绕“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十年的理论与实践 ”展开研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韩宏伟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温志梅副局长、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王涤非处长、中央民族大学熊文聪副教授、山西财经大学王辉霞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倪楠教授等分别就“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与信息交流”、“广西食品安全稽查执法放管服实践成效” 、“预包装食品相关法律概念探析” 、“食品安全行政罚没款属于纯粹经济损失吗?”、“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的实践与反思” 、“中国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状况测评方式研究 ”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第二单元由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龚刚强副院长主持,研讨主题是“食品安全科学治理的未来走向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立法与司法协同研究基地主任陈灿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上海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王广平副研究员、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金健副研究员、合肥工业大学霍敬裕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麟等分别就“技术融通型法治与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的未来发展”、“放管服改革与食品新业态治理的未来走向” 、“德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新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放管服背景下互联网餐饮协同治理研究” 、“域外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经验与启示”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圆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主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李慧敏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会刘俊海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业务二处赖红军处长,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陈明局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春雷教授,美团外卖社会责任委员会杨碧聪秘书长等,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与实务经验,就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资源优化、监管机制、行业自律、联合监管、诉讼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大会闭幕式阶段,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教授总结致辞表示,在这次大会上,与会代表高度评价并系统回顾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围绕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分享了国内外学者和实务部门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建议。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意义深远,愿社会各界能携手共治。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主任、法学院学科规划办主任路磊宣读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会议共识。

  与会者认为,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为食品安全治理提出指导,率先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本次会议,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与会者认为,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深化法治治理是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与会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体系日趋健全,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以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适用的解释规范和指导,以更有利于统一行政执法指导企业合规建设。

  与会者认为,推进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是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实现一些可推广的模式,是放管服改革实践的典型样本。

  与会者认为,应深化共享、共治、共建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起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