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8日-9日,由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在武汉东湖宾馆隆重召开。以下是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同志在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上发言的审校稿:
美美与共,凝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合力
探可燃冰,聚党内法规研究队伍兴旺人气
——在2018年9月9日“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上的发言
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王伟国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昨天,我们胜利举办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今日,我们接续举办“首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这两项学术活动均由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的有力指导以及中共湖北省委的大力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特别委派副局长林飞同志参加两场活动并给予鼓励和指导,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梁伟年在研讨会开幕上发表了有激情有内涵的讲话。会议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共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王亚平主持,精彩高效。在此,特别感谢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对研讨会的大力指导,感谢湖北省委的大力支持!感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筹办好活动付出的一切努力!借此机会,我主要针对这次学术活动谈一点感受,针对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谈一点认识,针对“冰火两重天”现象谈几点建议。
(一)一点感受
《孟子•公孙丑下》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孙膑兵法•月战》有云:“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如此说来,天时、地利、人和皆得,我们就不仅能得胜而且应无殃,而昨今两场活动可谓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体。
天时: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的历史定位。我们在此背景下举办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正逢其时。这是政治意义上的天时。还有气候意义上的天时。这两天武汉迎来了今年入秋以来气候最宜人的日子。天高云淡,秋高气爽,人心舒畅。地利:开会的地点是武汉东湖宾馆。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这就使得全国各地人马汇聚有了便利,历史上如此,今朝更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开会的地方不是武汉的别的什么地方,而是东湖宾馆。为什么这样讲?因为,率先提出“党内法规”这一概念的毛泽东同志生前曾40多次下榻武汉东湖宾馆。而今天又恰逢毛泽东同志逝世42周年纪念日。2013年7月21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考察东湖之滨的毛泽东故居时叮嘱,一定要把毛主席故居办成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此时此地,我们以举办好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论坛的方式缅怀毛主席,表达我们党内法规研究者对毛主席的敬意,不仅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具有独特意境。人和:今天的人和体现为,法学与党建、政治学等各专业学者的平和交流,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界的平等对话,党内同志与党外人士的和谐交融。更为可喜的是,有许多年轻一代的青年教师、博士生加入了党内法规研究队伍。老中青三代共研,党内外人士齐论,其情其景,令人欢欣鼓舞!
(二)一点认识
今天,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绝大多数代表汇聚一堂,共商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大计,这对于形成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合力意义重大,必将会成为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新起点。
根据各位同仁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现有的研究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呈现多样态,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法学会系统的、高校系统的、党校系统的、党委与高校共建的,等等;有的是实体性研究机构,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突出代表;有的是以课题形式展开研究的,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有的只是挂了牌子,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类型不同、运行机制有别,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真切地感受到党内法规研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此,我也介绍一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成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成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重要部署的具体体现。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情况下,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了顾问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的会领导是中心的顾问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宋功德局长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咱们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周叶中老师也是我们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中心成立时,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祝捷副主任到场祝贺并作为兄弟研究机构代表作了很有价值的发言。后来《光明日报》也对中心成立时与会各方的重要观点作了专门报道。中心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我们这个研究所曾经承担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委托的重大课题,曾参与组织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方面的重大法治论坛。中心成立后,我们注重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注重加强与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在开展工作中,我们深切感悟着“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须有为”的意蕴。最近,我们中心除了做大量的基础研究外,还在做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中国法学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共同组织编写《党内法规学》教材,具体的组织联络工作主要由我们中心负责。作为全国第一本党内法规学教材,《党内法规学》可谓奠基之作。对于推动形成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学术体系、学科体系意义重大。本次教材编写实行混合编队,将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同志汇聚到一起,争取形成强大合力、形成最大共识。基于这一教材极强的政治性、学术性、基础性、系统性,其难度系数之高不言而喻。特别是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有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可谓“众说纷纭”。在这样的情况下,编写共识性高的教材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同时,通过编写权威教材正本清源、统一认识,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这本教材的编写过程无疑也是一个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我们希望与各家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团结最广大专家学者,汇聚最广大智慧,共同推进教材编写工作保质、高效地开展。
(三)几点建议
综观目前党内法规研究的状况,法学界对党内法规研究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景象。所谓“冰”,目前还有一些法学教育或研究同志对党内法规现象冷眼旁观,对党内法规研究置身事外。所谓“火”,已经有一些法学研究者积极投身党内法规的研究和教学中,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也在许多地方次第成立,并形成星火燎原之势。针对当前这一现象,我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要辩证地看待党内法规研究“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在我看来,对党内法规研究“冰火两重天”之“冰”,不要简单理解为冷冰冰的“冰”,而应解读为“可燃冰”。这样的“冰”一旦燃烧起来,能量是不容小觑的。我们要用尽千方百计、不辞千辛万苦探寻出“可燃冰”,收集好“可燃冰”,点燃“可燃冰”,使之释放巨大的能量。据说,孙中山先生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和需要,将人群分为三大类: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他主张革命应该以“先知先觉”唤醒“后知后觉”,从而带动“不知不觉”。尽管时代不同了,对三种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不管怎样,这一说法还是很有启发性的。尽管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与理解总是要有一个过程,而且不同的人认识事物的方式也会有所区别,但是,只要我们顺势而为,就一定会有好结果。我们虽不能自诩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先知先觉者,但我们中的许多人确实是法学界满怀热情投入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较早一批。我们有责任将理论基础打好,形成有阐释力说服力的成果,吸引、团结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研究党内法规的理论和实践。
第二,秉承“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理念推动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随着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快速推进,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不断成立,已呈星火燎原之势,人气越来越旺。在机构建设上,我想还是重申我在中共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表达的观点:“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我们必须秉承这样的理念去讨论未来的机构建设,促进各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与发展壮大。比如,我们可以创办“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工作通讯”,及时汇总反映各研究机构的动态,加强机构之间的联系,并供有关部门参考。再如,建立党内法规研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才很多同仁也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愿。
第三,谋划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行稳致远的固本之策、长远之策。当前,无论是理论研讨还是相关培训中,一些同志对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中央文件精神以及党内法规实务操作流程等情况并不清楚,往往是简单运用国家法律思维理解、阐释党内法规制度现象。这种状况难免导致“帮倒忙”“念歪经”,迫切需要通过专项知识培训或者辅导加以改善。对此,我提两条具体建议,权作抛砖引玉。一是建议建立一支党内法规“国家队”,成立全国党内法规宣讲团。无论是开展党内法规培训,还是开展宣讲活动,都要统一内容,集中备课,当然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二是期待党内法规工作实务部门更多支持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工作和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组织系统内培训班,邀请我们四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就是非常好的方式,我本人受益匪浅。期待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进一步创造机会,让更多研究机构的同仁参与进来,并以更加丰富的形式增强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确保形成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美好局面。
以上浅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