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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国副所长出席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并发言
时间:2017-10-27   来源:   责任编辑:

  9月27日,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机制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联系法学法律界的组织优势,加强党内法规研究的政治引领和学术引领,将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打造成党内法规研究和制度建设的高端智库,为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贡献力量。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伟国研究员在会上发表题为《发挥中国法学会优势 打造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高端智库》 主旨演讲,全文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及党组对我们法治研究所和我本人的信任;真诚感谢中办法规局近年来对我们法治研究所的大力支持、有力指导和充分肯定;由衷感谢各位顾问亲临指导、各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兼职研究员大力支持;感谢法学会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参加见证这个历史时刻。

  从事党内法规研究是党的一份重要事业,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工作。我们一定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与期待,不辜负中办法规局的支持,不辜负各位领导专家的关心。我们将怀着敬畏之心开展工作,秉持虔诚态度进行研究,虚心向各位前辈请教,把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品牌做实做强。

  前期,我们对党内法规研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一定的基础。一是承担重大委托课题研究任务。(1)2014年9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担了中央有关部门“党领导国家立法”重大委托课题。本所精干力量先后赴浙江、上海、山东等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征集了近70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顺利完成研究任务,并最终形成了近十万字的调研报告,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肯定。(2)2016年3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担了中央有关部门“党规与国法关系研究” 委托课题。本所精干力量联系业内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家研讨、通讯交流,并赴吉林大学、上海浦东干部学院等地实地调研,形成4万余字的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成果已被吸纳并体现在相关中央文件中。(3)2016年7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参与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担任第一首席专家的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2015MZD042)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课题组,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撰写了《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协调机制的建议》报告。

  二是发布部级专项课题。2016年底,中国法学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2项课题作为“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予以立项,其中包括“党规与国法相互关系和衔接研究”“党内法规体系化研究”。

  三是组织专门论坛及座谈会。(1)2017年4月6日,以“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为主题的中国法治论坛(2017)在深圳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与会专家从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领域出发,围绕“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依规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等主题,进行了多学科、宽领域、多视角的深度研讨,充分展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这一重大课题中深邃的理论意蕴。会后形成了要报4篇、情况报告1份,并报送中央有关部门。(2)2017年4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担任组长,法治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的专门课题组,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进行认真研究。4月6日,课题组借中国法治论坛召开之际,邀请对党内法规具有相当研究的专家学者,就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展开了深入研讨。相关研究成果已报中央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3)2017年9月18日,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举办了“能力建设专家辅导第一讲暨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筹建专家咨询会”。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宋功德副局长就当前党内法规研究的重点、难点以及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后应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建立有效的研究机制等问题,与法治研究所全体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在近年来的研究中,我体会到,关于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实践。实践已经走得很远,理论还没有跟上。特别是,基础理论没有成型,一些基本概念还没有达成共识。二是“高原”尚未形成,“高峰”更是难得一见。与法治理论研究情况不同,党内法规的研究成果数量普遍不多,高质量的更是少之又少。三是专门研究人才明显偏少,特别是懂党建理论与法学理论的专家更少。理论与实践兼备、法学与党建等理论集于一身的人才可谓奇缺。四是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的许多学者专家对党内法规研究认识很不到位,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如何针对这些问题与现象,通过正确的路径、建立有效的机制,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我认为,答案完全可以从刚才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中找到。

  乐泉会长要求,将我们的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打造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高端智库,真正发挥中国法学会联系法学法律界的组织优势,加强党内法规研究的政治引领、学术引领。这就明确了我们中心的成立宗旨(高端智库)、组织优势和引领方向。同时,乐泉会长对中心未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非常重要而又具体的要求:

  一要牢牢把握党内法规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党内法规制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基于这一突出特点,还伴生了保密性强的特点。尽管明确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是仍有一些党内法规和与党内法规密切关联的规范性文件有很强的涉密性,明显有别于国家法律必须全部公开的特点。这也使得党内法规研究具有了一定的难度。这也是有些专家学者在教学或理论研究中忽视甚至回避党内法规的一个重要原因。显然,如果没有中央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特别是中办法规局的具体指导,要开展有效的党内法规研究是相当困难的,很可能是“瞎子摸象”,自然也就很难拿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来。在此,再次感谢中办和中办法规局特别批准宋功德副局长担任我们研究中心的学术委员会主任。

  二要以党章为党内法规研究的根本依据,要将党章的内容作为研究的基本框架与根本遵循。这为我们开展研究指明了重点与方向。基于前期的初步研究,我深深感受到,要将党内法规研究好,必须将之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认真对待。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中,有两套制度体系至关重要,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统领的法律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既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如果不深入研究党内法规体系,就不可能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不可能把握好国家治理体系。可以说,党内法规体系也是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完全可以为世界政治文明做出独特贡献。

  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短板开展理论研究。乐泉会长指出,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概念、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支撑体系的基础理论等问题还亟待开展深入研究。这一论述可谓切中肯綮。党内法规研究牵涉到一些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如果不能理清并达成有效共识,就会严重阻碍研究的进展和成效,甚至会起到帮倒忙和添乱的负面作用。比如,党内法规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主张、党的规范性文件、党的规矩、党的纪律、党规等概念的内涵外延;再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党的主张的关系、党纪与国法的关系等等,都需要深化研究,澄清模糊认识,形成党内法规研究的主流学术话语体系。

  四要团结带动更多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党内法规制度研究中来,努力形成一支宏大的党内法规研究队伍。这一部分讲话,对我们开展党内法规研究的机制给予了有力而明确的指导,我理解,可以分为四个层次:(1)以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平台,通过中心顾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兼职研究队伍等力量,开展好研究。在研究人员方面,要注重吸收党建方面的专家学者,而不能局限于法学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2)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合作机制。(3)注重加强与学界及实务界的沟通联系,凝聚各方智慧。当前,特别要加强与作为党内法规专业方面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的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和8所高校等10家单位的联系和协同。(4)中国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完善学术研究机制和学术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探索党内法规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总体而言,我们必须从成果与人才两个方面同步协调推进:一是要形成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二是要带动形成宏大的研究人才队伍。而这两个方面,是互为因果的。没有高质量的成果就不可能实现成果的有效转化,就无法形成中央信任的研究队伍;而没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也不可能产出高质量的成果。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让我们以此次成立仪式为重要起点,做“顶天立地”的事业。“顶天”,就是要求我们必须紧随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重点研究,拿出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立地”,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同时抓好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如同要成为参天大树,必须先根深才能枝繁叶茂。

  就近期目标而言,我们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内部运转高效、外部沟通联系的强大组织机制;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基本理论方面比较系统性权威性的研究成果;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带动形成有效沟通联络、资源共享的党内法规研究百人专业队伍。当然,这些目标靠“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一定要充分听取和尊重各位顾问的重要指导,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引导作用,真诚团结各位兼职研究员,与各类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联合,勠力同心,形成优秀团队,产出优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