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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国:法律与技术并重 政府与社会共治
时间:2015-07-17   来源:   责任编辑:

  应当秉持“法律与技术并重、政府与社会共治”的理念,健全完善互联网时代食药犯罪治理的法治体系,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防范能力,积极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确保打赢网络攻坚战。

  必须将法律规制与技术手段防范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综合施治。一要用足用活现有法律法规规范。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立法,特别是加快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强化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积极推动最高立法机关制定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管的专门法律。三要同步实施互联网食药犯罪的防范举措,注重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监控。四是注重提升执法能力建设,探索运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通过非接触自动识别目标并获取数据,加强药品、食品销售的跟踪与监管。五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

  理想的互联网食药治理模式包括四个方面:市场调节是基础,制度设计是框架,行业自律是主体,政府监管是保障。这要求切实贯彻社会共治的理念。建议:一是建立食药犯罪信息通报、举报和分享机制。政府监管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社交媒体等各种新兴电子媒介,将食药预警、监管信息等广泛而及时地发布给民众,同时受理社会民众针对网络食药交易的投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分享机制,快速有效地搜集涉案信息。二是推动建立互联网食药非法交易“黑名单”制度。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通过对从事互联网食药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黑名单”进行相应的风险分级分类、重点监测和风险预警。三是注重发挥职业打假人的作用。发挥好职业打假人的作用,有助于犯罪线索的获得,并且能够节约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