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6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在16种CLSCI 上共发表论文87篇,在13个法学学科中排第8名,改变了2015年开始出现的下降态势。
图一:2016年CLSCI论文各学科对比图
表一:2009-2016年民诉法学在CLSCI法学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 份 |
民诉法学学科论文数(篇) |
各学科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名次(13个学科 |
(%) | ||||
2009年 |
59 |
1406 |
4.08 |
10 |
2010年 |
74 |
1431 |
5.17 |
9 |
2011年 |
99 |
1435 |
6.9 |
6 |
2012年 |
93 |
1412 |
6.59 |
7 |
2013年 |
71 |
1357 |
5.23 |
9 |
2014年 |
86 |
1557 |
5.52 |
8 |
2015年 |
71 |
1519 |
4.67 |
9 |
2016年 |
87 |
1406 |
6.10 |
8 |
图二:2009-2016年民诉法学在CLSCI法学期刊发表论文情况变化图
2016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共发表论文14篇,成绩稳中有升。王福华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民事司法成本的分担》一文。这是继去年吴英姿教授实现零的突破以来,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中国社会科学》的第二次发文。希望民事诉讼法学科再接再厉,不仅能够在三大权威期刊有所斩获,更能保持在《中国社会科学》这种综合性期刊发文的节奏,不断扩大民事诉讼法学在整个社会科学的影响力。
表二:2009-2016年民诉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民诉法学科论文数(篇) |
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数(篇) |
百分比 (%) |
2009年 |
12 |
173 |
6.93 |
2010年 |
8 |
180 |
4.44 |
2011年 |
16 |
172 |
9.3 |
2012年 |
10 |
185 |
5.41 |
2013年 |
10 |
181 |
5.52 |
2014年 |
11 |
191 |
5.76 |
2015年 |
11 |
187 |
5.88 |
2016年 |
14 |
181 |
7.70 |
从研究内容分布上来讲,2016年民诉法学依然延续了强者越强,弱者恒弱的局面。民事诉讼法学的“老三篇”——总论、审判程序、证据法——占据了民事诉讼法论文总数的90.8%,调解非讼、执行程序、检察监督和仲裁则是点缀期间的绿叶,公证制度依旧踪迹皆无。
1.总论部分共有论文33篇。这部分论文的内容覆盖面比较广,涵盖管辖制度(如黄忠顺博士后的《论应诉管辖制度的司法嬗变及其规则构建》)、诉讼标的(如陈杭平副教授的《诉讼标的理论的新范式——“相对化”与我国民事审判实务》)、代理制度(如邓和军副教授的《刍论我国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制度的几个问题》以及焦和平副教授的《我国专利代理人从事诉讼代理的合法性困境与出路》)、既判力理论(如林剑锋副教授的《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在我国制度化的现状与障碍》)等内容。总体而言,总论部分的内容比较庞杂,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研究基本上只有一两篇论文。此外,此部分还存在两个遗憾:一是关于方法论的研究比较薄弱。2016年关于方法论的研究,只有张卫平教授的《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一文。二是关于司法制度的研究比较少,只有周翠教授的《德国司法的电子应用方式改革》一文。
2.审判程序部分共有论文32篇,内容涵盖了立案、审前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反诉、发回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以及小额诉讼。(1)关于立案制度。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截止到2017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民事诉讼法学者针对立案登记制这一新生事物,开展了深层次的理论研讨。唐力教授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事项二阶化审理构造论——兼论民事立案登记制的中国化改革》一文,结合德、法、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起诉受理与诉讼要件理论,从诉提起适法、诉适法二元区分出发,重构起诉受理与诉讼审理的二阶化构造,并深入分析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我国民事立案程序的影响。曲昇霞教授的《论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的文本之“困”与实践之“繁”》一文,则分析了民事诉讼登记立案文件与实践之间的矛盾,指出法院为缓解登记立案的困境而采取登记收案的做法,将可能出现的“起诉难”通过分解细化的程序与充分的释明告知,转化为当事人不听告知、不为补正的自负其责,当事人在立案程序中依然隐形失语。此外,登记立案使法院业务庭功能分区被打破,重复性审查带来效率的降低与矛盾的凸显。曲教授认为,可以通过简化起诉要件规范诉状内容、重构立案与审判的“二元”关系、以听审权保障为核心改造诉讼要件审查程序,为我国登记立案改革的当前困境寻找适宜的“解困”之路。(2)公益诉讼。2012年公益诉讼被纳入《民事诉讼法》,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被写入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6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关于公益诉讼制度共有9篇文章,其中环境公益诉讼的文章7篇。这7篇文章分别探讨了公益诉讼当事人、审判机构以及相关案例。
3.证据制度部分共有论文14篇。潘剑锋教授的《民事证明责任论纲——对民事证明责任基本问题的认识》一文,分析了证明责任的含义、免证事项中已决事实预决力、证明责任中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的关系、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确定与证明责任的关系等民事证明责任基本问题。毕玉谦教授的《辨识与解析: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定位的经纬范畴》一文,则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与诉讼当事人、法院、证人、鉴定人及专家证人的关系,试图在制度层面对其予以基本定位。
4.其他部分共有论文8篇,其中调解非诉4篇、执行2篇、检察监督1篇、仲裁1篇。(1)调解非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一直不瘟不火。2016年共有4篇文章,其中一半是研究调解制度,一半是研究非诉制度(ADR)。如何发掘我们的制度优势,同时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还需要我们更加努力。(2)执行方面的研究只有2篇。肖建国教授及其得意门生黄忠顺博士后各贡献了一篇。肖建国教授的《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研究》一文,提出民事领域的交锋可能成为我国执行体制改革的主战场,而妥当界定民事执行权的性质、范围及其与审判权的关系,改变我国民事执行实践中长期被诟病的以执代审之弊端,至为关键。黄忠顺博士后的《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深度透析》一文,在总结和反思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既有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揭示民事执行机构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目标错位以及利益失衡两大根本性问题,从程序利用者的视角评析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及少数中级人民法院草拟的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并从解释论的角度为民事执行机构改革试点的开展扫除制度障碍。(3)检察监督方面的文章1篇,即杨会新副教授的《论我国民事检察权的运行方式与功能承担》。该文从现行法上民事检察权运行的两种方式抗诉与检察建议入手进行分析,提出民事检察权的功能因运行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4)仲裁方面的文章1篇,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喜富博士的《论争议可仲裁性司法审查之启动程序》。该文分析了我国法律关于仲裁裁决的争议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如何进行审查的规定,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2016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共有4位作者荣登高产作者榜。这四位高产作者共发文13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发文数的14.94%;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6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总数的42.86%。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忠民教授并不是民诉法学者,只是因为其文章的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而被划分到民事诉讼法学科。
表三:2016年荣登高产作者榜的民诉法学论文作者名单
名次 |
作者 |
篇数 |
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数 |
出生年份 |
1 |
黄忠顺 |
4 |
1 |
1983 |
2 |
王福华 |
3 |
2 |
1966 |
2 |
张忠民 |
3 |
2 |
1979 |
2 |
任 重 |
3 |
1 |
1985 |
其他三位高产作者中,有两位是来自于清华大学法学院。黄忠顺博士后以4篇的成绩荣登民事诉讼法学高产作者榜首,其中1篇发表在《中国法学》。这位80后作者,博士期间师从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之后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张卫平教授。黄忠顺博士后2014年进入16种CLSCI作者榜,发文1篇,2015年发文1篇,2016年实力大爆发,发文4篇。从研究内容上来讲,2016年的四篇文章兼具了其两位导师的研究风格,既有对具体制度的深层次分析(如《论应诉管辖制度的司法嬗变及其规则构建》《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深度透析》),也有对抽象理论的研究(如《诉讼实施权配置的基本范畴研究》《诉讼实施权配置的模式构建》)。任重副教授(2016年发文时其身份为助理教授,2017年荣升为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培养的优秀学生,2013年在德国萨尔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博士后,2015年留校任教。任重副教授2014年开始在16种CLSCI法学核心期刊崭露头角,战斗力也是非常强悍。2014年,3篇,其中1篇发表在《中国法学》;2015年,1篇;2016年,3篇,其中1篇发表在《法学研究》。期待看到这两位80后作者的更精彩表现。
王福华教授是60年代作者的优秀代表,尽管以3篇的成绩位居高产作者榜单第2名,却有2篇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展现出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写作功底。2009-2014年,王福华教授表现不俗,共发文9篇,其中2篇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2015年,可能处于跳槽的过渡期,比较低调,没有发文;2016年,再次发力,表现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期待王福华教授2017年的精彩力作。
此外,还有9位作者分别发文2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发文总数的20.69%。这9位作者在三大权威期刊共发文4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数的28.57%。虽然他们并未荣登高产作者榜,但也为民事诉讼法学科做出了重要贡献。
表四:2016年发文2篇的民诉法学论文作者名单
作者 |
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数 |
出生年份 |
张卫平 |
1 |
1954 |
唐 力 |
- |
1964 |
周 翠 |
- |
1975 |
杨严炎 |
1 |
1977 |
杨会新 |
- |
1978 |
刘方勇 |
- |
1976 |
段文波 |
1 |
1979 |
陈杭平 |
1 |
1980 |
刘加良 |
- |
1981 |
作为50后作者的杰出代表、民诉法学研究的领头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发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除2010年以外,张卫平教授基本上年年都有进账,2015年更是以5篇的成绩荣登民事诉讼法学科榜首。2016年,虽然发文数量有所下降,但研究视域更加开阔:《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连接与统合》一文从民事诉讼法的视角对民法典的编纂提出相应的建议,属于跨学科研究;《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关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薄弱领域——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试图根据民事诉讼运行的特点,摆脱民事实体法的影响,探索民事诉讼法学应有的思维和方法。此外,2016年张卫平教授还在16种CLSCI以外的期刊发文4篇。特别是在《北方法学》2016年第4期发表的《转型时期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任务与重心》一文,分析了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法治初创阶段,为适应民事诉讼法治建构和实践的需要,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任务应该集中于对民事诉讼制度原理的研究。这体现了张卫平教授对民事诉讼法学科自身发展的深深关切。一个学科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对具体制度的研究,但是要想获得长远发展,方向性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希望民事诉讼法学界能有更多人、更多精力投入这方面的研究,给民事诉讼法学科以方向上的指引,给民诉法青年学者以更多方法论上的引导。
表五:2009-2016年张卫平教授在16种CLSCI发文情况
年份 |
篇数 |
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数 |
2009年 |
3 |
2 |
2010年 |
- |
- |
2011年 |
4 |
2 |
2012年 |
3 |
- |
2013年 |
2 |
- |
2014年 |
2 |
|
2015年 |
5 |
2 |
2016年 |
2 |
1 |
出生于60年代的唐力教授,09年以来的表现可以用波澜不惊来形容:2009年,1篇;2010、2011年,0篇;2012年,2篇;2013年,O篇;2014年,2篇;2015年,1篇;2016年,2篇。其中,2016年发表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事项二阶化审理构造论》一文,以立案登记制为切入点,就诉讼要件论的中国化进行阶段性探索。2016年11月,唐力教授被选举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他能否接过田平安教授的大旗,继续引领西南政法大学冲锋在民诉法学界研究的前沿,还有待时间的验证,让我们拭目以待。
70后的五位作者各有千秋,其中有三位女性,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这三位女性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与人民大学法学院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周翠教授师从江伟教授,杨严炎副教授的导师章武生教授和杨会新副教授的导师熊跃敏教授也都是江伟教授的高徒。周翠教授2015年顺利晋升为教授后,并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2015年1篇,2016年2篇,冲劲十足。杨严炎副教授和杨会新副教授都是第二次进入16种CLSCI核心期刊作者榜单,前者于2011年在《清华法学》发文一篇,后者2014年在《现代法学》发文一篇。期待三位美丽的女教授接下来能有更出色的表现。刘方勇博士系湘潭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2016年首次进入16种CLSCI核心期刊榜单。段文波教授是西南政法大学青年一代的佼佼者,重庆大学法学院培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2008年(即博士毕业后的第二年)被评为副教授,2013年被评为教授。自2010年进入榜单以来,段文波教授年年都有进账,特别是2012年、2015年更是凭着4篇文章的好成绩进入高产作者榜。
80后的两位作者师出名门,各有千秋。陈杭平副教授系清华的本硕,北大的博士,博士毕业后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教,2015年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刘加良副教授师从人民大学的汤维建教授,2010年博士毕业后进入山东大学法学院仼教,逐渐崭露头脚,与同是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张海燕教授共同撑起了山东大学民诉法学科。期待两位80后副教授接下来能有更好的成绩,并在三大权威期刊有所收获。
总之,民事诉讼法学科在16种CLSCI上发文2篇以上的13位作者中,50后一位,发文2篇,其中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1篇;60后2位,发文5篇,其中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2篇;70后6位,发文13篇,其中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4篇;80后4位,发文11篇,其中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3篇。可以说,70后、80后的年轻民诉法学人成为支撑学科发展的中流砥柱,开始承担起民事诉讼法学科发展的重任。法治中国的希望在青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发展的希望也在青年。期盼这些70后、80后作者今后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实现民事诉讼法学科发文量达到三位数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6月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创办了紫荆民事诉讼青年沙龙,为民事诉讼法学界青年学者相互砥砺、互助前行搭建平台。每期沙龙都有两位报告人做报告(第1期除外,报告人只有1位),民诉界大咖和青年才俊齐聚一堂,十几位评议人对两位报告人进行轮番轰炸,战况之激烈令人心潮澎湃。千锤百炼始成钢,精雕细琢终成器,紫荆沙龙的成果斐然。据统计,第1-6届沙龙的11篇报告文章,已经发表了10篇,其中《中国法学》1篇,《法学研究》2篇,《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各1篇,剩余4篇发表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上。期盼有更多的青年才俊主动报名,接受紫荆沙龙这个熔炉的千锤百炼,为繁荣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贡献智慧。
三、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表六:2016年民事诉讼法学排名前十的科研单位名单
名次 |
科研单位 |
总篇数 |
他发数 |
作者 |
期刊名称 |
期数 |
文章标题 |
1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11 |
11 |
黄忠顺 |
中国法学 |
5 |
论应诉管辖制度的司法嬗变及其规则构建 |
张卫平 |
法学研究 |
1 |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连接与统合——从民事诉讼法视角看民法典的编纂 |
||||
任 重 |
法学研究 |
2 |
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标的:实践、识别与制度化 |
||||
陈杭平 |
法学研究 |
4 |
诉讼标的理论的新范式——“相对化”与我国民事审判实务 |
||||
任 重 |
中外法学 |
1 |
回归法的立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体系思考 |
||||
张卫平 |
法商研究 |
2 |
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 |
||||
黄忠顺 |
政法论坛 |
3 |
诉讼实施权配置的基本范畴研究 |
||||
任 重 |
环球法律评论 |
4 |
我国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实践难题:成因与出路 |
||||
黄忠顺 |
比较法研究 |
4 |
诉讼实施权配置的模式构建 |
||||
黄忠顺 |
法律科学 |
4 |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深度透析 |
||||
陈杭平 |
法制与社会发展 |
6 |
“粗疏送达”:透视中国民事司法缺陷的一个样本 |
||||
2 |
西南政法大学 |
7 |
5 |
段文波 |
法学研究 |
6 |
起诉条件前置审理论 |
段文波 |
现代法学 |
2 |
德日必要共同诉讼“合一确定”概念的嬗变与启示 |
||||
夏 璇 |
法律科学 |
2 |
论民事重复起诉的识别及规制——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7条的解析 |
||||
丁宝同 |
比较法研究 |
3 |
论争点效之比较法源流与本土归化 |
||||
唐 力 |
法商研究 |
4 |
诉讼调解合意诱导机制研究 |
||||
陈 亮 |
现代法学 |
4 |
环境公益诉讼激励机制的法律构造——以传统民事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当事人结构差异为视角 |
||||
唐 力 |
法律科学 |
5 |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事项二阶化审理构造论——兼论民事立案登记制的中国化改革 |
||||
3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5 |
5 |
刘 东 |
政法论坛 |
1 |
“有独立请求权”的类型化分析——以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为中心的研究 |
张文亮 |
现代法学 |
1 |
论临时救济中的第三人——以我国涉诉民商事临时救济为视角 |
||||
肖建国 |
法制与社会发展 |
2 |
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研究 |
||||
欧元捷 |
政治与法律 |
11 |
论“事实真伪不明”命题的抛弃 |
||||
许尚豪 |
政治与法律 |
11 |
证明责任理论的证据语境批判 |
||||
4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4 |
4 |
李潇潇 |
法学家 |
3 |
民事再审发回重审的独立特质及双重限制模式构建 |
曹志勋 |
比较法研究 |
6 |
论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及其裁判技术——基于对已公布的42个民事指导性案例的实质分析 |
||||
袁 琳 |
现代法学 |
6 |
证明责任视角下的抗辩与否认界别 |
||||
潘剑锋 |
政治与法律 |
11 |
民事证明责任论纲——对民事证明责任基本问题的认识 |
||||
4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4 |
4 |
周 翠 |
环球法律评论 |
1 |
德国司法的电子应用方式改革 |
周 翠 |
清华法学 |
4 |
民事指导性案例:质与量的考察 |
||||
张 挺 |
法学 |
7 |
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之再构成——基于619份相关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
||||
巩 固 |
法学 |
9 |
2015年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分析 |
||||
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4 |
4 |
胡东海 |
中国法学 |
4 |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 |
张忠民 |
中国法学 |
6 |
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实证检视:以环境审判机构和环境审判机制为中心 |
||||
张忠民 |
环球法律评论 |
5 |
环境公益诉讼被告的局限及其克服 |
||||
张忠民 |
法学 |
10 |
生态破坏的司法救济——基于5 792份环境裁判文书样本的分析 |
||||
4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4 |
4 |
杨严炎 |
中国法学 |
4 |
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防止:以现代庭审理论的应用为中心 |
熊 浩 |
环球法律评论 |
1 |
知识社会学视野下的美国ADR运动——基于制度史与思想史的双重视角 |
||||
段厚省 |
中外法学 |
4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基本理论思考 |
||||
杨严炎 |
法学家 |
4 |
“英国18名残疾儿童诉科比镇委员会”环境侵权案评析 |
||||
4 |
中国政法大学 |
4 |
2 |
纪格非 |
法律科学 |
1 |
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之重构 |
毕玉谦 |
比较法研究 |
2 |
辨识与解析: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定位的经纬范畴 |
||||
史 飚 |
政法论坛 |
2 |
民事询问权研究 |
||||
胡 静 |
法学评论 |
4 |
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之功能定位——兼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 |
||||
9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3 |
3 |
王福华 |
中国社会科学 |
2 |
论民事司法成本的分担 |
王福华 |
法学研究 |
6 |
电子诉讼制度构建的法律基础 |
||||
王福华 |
中外法学 |
1 |
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 |
||||
9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3 |
3 |
刘方勇 |
法律科学 |
2 |
人民陪审员角色冲突与调适 |
刘方勇 |
法学家 |
4 |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证研究——以中部某县级市为分析样本 |
||||
李喜莲 |
法律科学 |
5 |
民事拘传适用对象的再甄别——以《民诉法解释》第174条为靶标 |
2016年,排名前十的单位共有10家。这10家单位共发文49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发文总数的56.3%;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9篇,占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总数的64.2%。其中,发文最多的11篇,最少的3篇,有5家单位以4篇的成绩并列第4名。
1.清华大学法学院实现了历史的突破:从2015年的第2名跃居榜首,首次夺冠;发文数达两位数,这不仅是该校民事诉讼法学科历史上的突破,就整个民诉法学科本身来说也并不多见;高产作者有两位,占全部高产作者数的一半;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四篇,这也是09年以来民诉法学科单个法学院校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的最好成绩。在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法学院能够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实属不易。更难能可贵的是,这11篇文章均为他发。自2009年以来,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成绩总体而言属于稳中有升的状态,2011-2013年连续三年取得第三名,2015-2016年连续两年获得第二名。在为他们鼓掌喝彩之时,也期盼他们能够再接再厉,坐稳榜首之位。
表七:2009-201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论文发表情况
年份 |
篇数(篇) |
当年名次 |
2009年 |
6 |
2 |
2010年 |
2 |
7 |
2011年 |
7 |
3 |
2012年 |
8 |
3 |
2013年 |
4 |
3 |
2014年 |
8 |
2 |
2015年 |
7 |
2 |
2016年 |
11 |
1 |
2.西南政法大学以7篇的成绩获得第2名。这样的成绩虽然可以令西南政法大学傲视群雄,但是对于其本身来讲,却是出现了不小的后退:2012年以来连续稳居榜首的记录被清华大学法学院打破;从发文数量上来讲,由2015年的两位数下降为一位数;自发率从2015年的10%又上升为28.57%。作为民诉法研究的重镇,西南政法大学曾经推出了一批批优秀的研究成果,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民诉法学人,如北大刘家兴教授、清华张卫平教授、海南大学谭兵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刚教授、厦门大学齐树洁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荣军教授(其中有民诉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1人和副会长2人)。辉煌属于过去,希望西南政法大学继续努力,不辜负民诉法学科重镇这块金字招牌。
3.人民大学法学院以5篇的成绩继续稳在第3名。自2009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表现可以用“辉煌-低迷-奋起”来概括:2009-2011年,以17篇的成绩位居第l名;2012-2014年,表现平平,以10篇的成绩位居第7名;2015年,开始奋起,以5篇的成绩位居第3名;2016年,成绩稳定,同样以5篇的成绩夺得第3名。在痛失江伟教授之后,人民大学法学院并没有消沉,而是不断努力,特别是其年轻一代发挥了重要作用。1973年出生的许尚豪副教授、1982年出生的张文亮讲师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刘东和欧元捷每人都贡献了1篇文章。
4.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以4篇的成绩并列第4名。
北京大学法学院两个人的江湖在2016年有了新的变化,除潘剑锋教授和女侠傅郁林教授之外,又增加了年轻的助理教授曹志勋。曹志勋助理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本硕博,在读博期间分别于2011年、2013年和2014年在16种CLSCI上各发文1篇,其中2篇为他发。2014-2016年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5年以3篇的成绩位列民诉法高产作者榜单第3名,且其中1篇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表现突出。2016年回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发文1篇。此外,年轻的博士研究生们表现也不俗,李潇潇、袁琳两位各发文1篇,且全部为他发。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近年来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发展态势强劲。除了2009年、2013年颗粒无收之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诉法学科基本上每年都有所收获。2009-2016年,共发文12篇,其中周翠教授贡献了7篇文章。2016年是浙江大学第二次进入前十,之前是在2014年以4篇的成绩取得了第4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2016年首次进入前十,之前分别于2012年、2014年、2015年各发文1篇。2016年好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张忠民教授贡献的3篇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文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民诉法学科并不弱,却一直以来未显示出其强劲的实力。期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能有更精彩的表现。
复旦大学法学院同样是首次进入前十,2009年、2010年各发文1篇,2011年、2012年各发文2篇,2015年发文1篇。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一位民诉法研究会副会长、两位民诉法研究会理事。不过一直以来,成绩并不突出。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民诉法学科开始对16种CLSCI期刊发文高度重视,收获不小。期待他们接下来更出色的表现。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老牌政法院校、诉讼法学研究基地,并未充分展现其实力。2011年和2012年,法大分别以8篇和9篇的成绩取得了第2名,2013年以4篇的成绩取得第3名,2014年以3篇的成绩取得第7名,2015年仅有2篇入账,2016年稍微有所回升,以4篇的成绩取得了第4名。相比于清华、北大、人大等民诉法学科来说,法大民诉法专业教师和年轻的博士研究生人数是不少的。如何调动这些教师和年轻学人积极发文,是法大面临的重大问题。
表八:2009-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民诉法学科论文发表情况
年份 |
发文数 |
2009年 |
3 |
2010年 |
1 |
2011年 |
8 |
2012年 |
9 |
2013年 |
4 |
2014年 |
3 |
2015年 |
2 |
2016年 |
4 |
5.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以3篇的成绩并列第9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年首次进入前十,张圣翠教授和叶榅平副教授各贡献了1篇文章。而2016年,王福华教授的精彩表现使得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得以继续留在前十。希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再接再厉,为民诉法学科创造新的增长点。
湘潭大学法学院2016年发文总数较2015年有所增加,其中刘方勇博士贡献了两篇。期望湘潭大学民诉法学科继续努力,充分展现其作为民诉法研究重镇的实力。
表八:2009-2016年湘潭大学法学院论文发表情况
篇数 年份 |
发文数 |
2009年 |
1 |
2010年 |
2 |
2011年 |
1 |
2012年 |
3 |
2013年 |
0 |
2014年 |
7 |
2015年 |
2 |
2016年 |
3 |
四、结语
民诉法学科发文情况进行盘点分析,是一件既欢喜也心酸的事情。欢喜在于看着一个个熟悉的名字,由衷地为他们所取得的成绩而欣喜,想为他们大声鼓掌喝彩;心酸在于与其他学科相比,民诉法学科实在是太弱小了,与庞大的民事纠纷的数量、民事诉讼的数量严重不成比例。2017年世界诉讼法大会在天津召开,世界各国和地区顶级的诉讼法学者将齐聚中国,共同探讨司法管理问题。期待民诉法学人能够借此机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顶级诉讼法学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与国际诉讼法学研究有更多、更充分交流,与刑事诉讼法学者、行政诉讼法学者有更多的智慧碰撞,更期待民诉法学人有更多的优秀作品问世,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