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2020)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治理创新十大亮点》视频。
目 录
一、立法:科学立法,回应食安防疫新需求
二、政策:快速响应,谋划食安治理新契机
三、科学:精准指引,提供食安防疫新支撑
四、信息:公开透明,推进风险交流新范式
五、标准:准则先行,供给食安防疫新规则
六、技术:技术引领,探索智慧治理新手段
七、支持:鼓励创新,助力食品行业新发展
八、准入:宽进严管,持续优化准入新模式
九、严管:优化监管,探索精准治理新路径
十、共治:多元参与,构建食安治理新格局
一、立法:科学立法,回应食安防疫新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惩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4月29日,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表决通过;7月3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表决通过。通过完善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小餐饮行业治理。特别是积极回应网络经济发展和“放管服”要求,明确小餐饮取得登记备案等合法经营资格后,可同时从事网络经营,形成了以立法小窗口回应民生大需求的立法典范。
二、政策:快速响应,谋划食安治理新契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就紧急状态下的食安治理和疫情防控进行决策部署。一方面,从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操作规范执行、防范冷藏冷冻食品风险、库存和采购食品查验、加强网络餐饮风险排查等部署食安防疫重点工作。另一方面,坚持精准施策,改革完善监管规则和方式方法,推进登记网上办理、许可告知承诺、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许可期限等创新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及时回应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对食安治理的政策需求。这些政策安排,为加强全国食品安全防疫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三、科学:精准指引,提供食安防疫新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带来了认知和防控上的多重挑战。结合疫情防控下食安治理新需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科学分析研判疫情风险,先后制定发布了《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等指引文件。就科学认识新冠病毒、分类分层实施食安防控措施等,提供了一系列简单易懂、可操作的防疫指引。系列指引,是通过科学手段,评估风险、管理风险,强化食安防疫合规建设和动态风险管理的良好实践,为全国零售与餐饮企业、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快递外卖从业人员提供了科学防疫指南。
四、信息:公开透明,推进风险交流新范式
就食品安全风险和管理措施,向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提供清晰、及时的信息,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关键功能之一。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动态评估新冠病毒与食品安全的关系,先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人群营养健康指导建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饮食安全的消费提示》,并及时解读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新冠活病毒事件。北京、上海、山西、内蒙古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食安消费提示。权威部门围绕新冠疫情与食品消费、营养健康、冷链食品防疫风险等问题,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解释和交流,奠定了全社会理性认知疫情、应对疫情、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基础。
五、标准:准则先行,供给食安防疫新规则
标准是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是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宏观层面,标准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局。微观层面,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的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山东制定《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上海制定《传染病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安全操作指南》等地方标准。中国烹饪协会等单位制定《餐饮外卖密封规范》团体标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单位发起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指南》获ISO国际标准立项。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主体,通过制定标准指导食安防疫工作,推广食安防疫成功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食安防疫新标准、新规则,凝聚了监管引导、行业自治、企业创新的共治合力。
六、技术:技术引领,探索智慧治理新手段
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明确要求。疫情期间,为方便市场主体,提升治理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智慧治理的方式方法。“云申请”“云审批”的在线办证模式,成为证照办理的标配。湖北、上海、浙江、山西、安徽等多个省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一网通办。疫情新常态下,为有效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浙江、天津、北京等地通过建设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推进对冷链食品管理的“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实现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产品最小包装的闭环追溯管理,全面精准掌握冷链食品供应链流向。技术是变革与进步的力量源泉,借助于技术推进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将得到持续提升。
七、支持:鼓励创新,助力食品行业新发展
李克强总理指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有益经验。抗疫过程中,“放管服”改革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以网络购物、快递配送等为代表的新业态,为社区群众送去了生活必需品。新业态跨界经营、线上线下融合特点更明显,更需要创新赋能。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六保,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及时修订完善监管政策制度,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天津、湖北、四川等多地也出台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新发展阶段需要新发展动能和活力,鼓励支持创新的食品产业政策必将有利于实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八、准入:宽进严管,持续优化准入新模式
李克强总理强调,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要鼓励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务院统筹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探索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山西、河北、上海、广东、湖北、浙江等多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包括告知承诺、信用承诺、许可改备案、准入即准营、证照合一、小餐饮备案等诸多放管服改革措施。比如,湖北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在食品经营领域率先推行先经营后办证;浙江全面取消“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再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真正实现“准入即准营”。各地食品安全放管服改革措施,为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严管:优化监管,探索精准治理新路径
分级分类、提升精准性,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原则。在食品安全领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规指引、构建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是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性的具体体现。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和《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的指导,提升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重点。北京、上海、湖北、安徽、天津等地,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或容错清单,探索分级分类治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将试行的免罚清单上升为法定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监管精准度的提升,促进了食品安全治理资源利用效能,有利于完善长效机制,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共治:多元参与,构建食安治理新格局
2020年世界食品安全日的主题是“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人人有责,强调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需要责任共担的工作。2015年,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将社会共治写入法律。疫情期间,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主体,积极承担责任,探索食安防疫社会共治新模式、新路径。2020年2月,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等,联合制定《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成为首个规范餐饮行业食安防疫和经营的行业指南。2月19日以来,河南、湖北、广东、天津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美团合作,发起首个“食安防疫·助力餐饮复工”系列公益直播活动,针对餐饮食安疫情防控,提供专家直播、考试强化等公益服务。直播共覆盖17省、19市,超过110万人参加学习、考试。各负其责、合力共治的食安防疫新模式,是食品安全中国之治的良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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