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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新时代法学研究的使命与担当
时间:2021-09-1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核心阅读

新时代法学研究应立足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在增强问题意识、拓展思路方法、丰富学术成果等方面紧跟时代和实践发展步伐,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社会大变革的时代,往往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为法学学术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中国法学大有可为,也应该大有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法学研究者勇立时代潮头,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切实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推动中国法学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学支撑。踏上新征程,中国法学需要在问题意识、思路方法、学术成果等方面紧跟时代和实践发展步伐,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多原创性学术贡献。

增强使命意识,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深厚学术支撑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应立足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取得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法学研究也要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法学研究应深入思考如何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与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如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法学研究应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为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法学研究应深入思考如何提高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国家滥用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和所谓“长臂管辖”,涉外法律斗争形势越来越严峻。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企业和公民也越来越多地走向世界。法学研究应深入思考如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聚焦时代课题,积极贡献法学智慧法学力量

时代课题是理论创新的驱动力。当代中国法学研究要聆听时代声音,回应时代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学术前沿问题,立足中国实际,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实现学术创新发展。

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凝聚了法治建设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法学研究中,必须把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的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分专题开展研究,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推出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要深入研究这一思想的新发展、与中国法治实践的紧密关系,以及对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的指导意义。

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围绕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法治战略、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开展研究。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集中进行攻关,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高质量的应用对策建议。增强法学研究的大局观念,服务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服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国家重大战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法学研究要胸怀“国之大者”,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内市场、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文化建设、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安全发展、国防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问题深入研究,对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研究,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

深化依规治党相关问题研究。围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回答好如何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等问题,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学理支撑。围绕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研究,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确保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

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对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法律问题加强研究。研究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构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坚决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为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学理支撑。

拓展研究思路,更好揭示法治运行内在规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代中国法学研究要做到立足实践发展、回应时代关切,必须在研究思路上继续拓展,在研究方法上不断创新,以宽广的研究视角和综合的研究方法,更好揭示法治运行的内在规律,推动法学研究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总结运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深化研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准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从我国改革发展实践中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成果。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让法学研究更符合中国实际、更具中国特色,更加有力地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坚持历史与现实相贯通。提高历史思维能力,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大势、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策略,增强法学研究的系统性、针对性、创造性。中华法系曾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其中有很多优秀法律文化值得我们借鉴。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焕发新的生命力。

坚持国内与国际相衔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关注前所未有,同时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要树立国际视野,增强理论自信,用中国法治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法治实践升华中国法治理论,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善于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更加充分、鲜明地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理论内涵和思想力量。开展国际法学研究交流对话,不断提升中国法学、中国法治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王其江 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