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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治文化视角看待“饭圈”文化
时间:2021-09-1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

作者|□法小宝

责编|李 旭

正文共3187个字,预计阅读需10分钟▼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了取消明星艺人榜单、规范粉丝群体账号、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10条措施,用意在于为“饭圈”文化划定规则,防止粉丝团体间的谩骂诅咒、拉踩引战、造谣攻击等不良现象“出圈”“破防”。

事实上,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网站平台一致表示,法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付出沉重代价。要坚决依法查处和遏制“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饭圈”乱象等违法失德失范问题。从法治文化的角度来看待“饭圈”,充分认识“饭圈”的法治文化属性,把握“饭圈”的法治文化意义,努力在“饭圈”中建设法治文化,对于让“饭圈”文化回归清朗,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饭圈”的法治文化属性

“饭圈”是什么?即致力于为特定偶像做宣传、投票等活动的明星粉丝圈子的简称。其实可以这样理解,“饭圈”就是“追星族”、粉丝经济、明星经济的升级版、集合体和线上形态。随着社交网络化和娱乐资本化深度融合,追星的形式也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催生了“饭圈”文化。目前,在微博超话、豆瓣小组、明星势力榜、超级星饭团App等众多社交媒体活跃着以不同偶像为中心的“饭圈”。必须承认,“饭圈”具有过一定正向功能,比如提升粉丝的组织性、主动性和参与度,打破演艺圈的圈层和壁垒,让粉丝觉得自己离偶像更近等等。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少“饭圈”粉丝自发组织捐款、抗击疫情。但“饭圈”具有的年轻化、利益化、情绪化等特性,长期以来导致了控评、诱导网络暴力、非法集资、攀比式应援、疯狂氪金、网络骂战等负面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多轮热议、反思。

“饭圈”既然是人的集合体,同时具有比较强的网络属性,从来不是什么“法外飞地”,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饭圈”粉丝之间互撕谩骂、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的侵权行为。具体来讲,骂战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权,人肉搜索可能侵害他人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益,利用截图、修图等手段丑化明星的肖像,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此外,刷量控评等行为,还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行为,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比如未经允许偷偷潜入明星住处且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网络平台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贬损明星人格,破坏明星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粉丝通过跟踪、偷窥、跟拍等方式非法获取明星个人信息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作为一个富有时代性的概念,“饭圈”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真实地体现了粉丝这个群体“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成为我们观察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文化的绝佳窗口,具有毋庸置疑的法治文化属性。与法律条文、法律案例比较,法治文化更加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更能涵养法治精神。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说的正是“日用而不觉、失之则难存”的法治文化。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不仅受法律等制度的刚性约束,还深受文化的影响。实现人人自觉遵从、信奉法律,建设法治文化必不可少、至关重要。尤其当“饭圈”中的某个艺人触犯法律时,某些粉丝为违法艺人洗脱罪名、发表漠视法律言论的行为等种种乱象,既有具体法治实践不到位的原因,也凸显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短板。

深刻把握“饭圈”的法治文化意义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法治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一个社会的法治文化是“土壤”,在最深层的意义上影响着人的行为选择,决定着制度的生命力。

“晴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的措施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接下来,要深刻把握“饭圈”的法治文化意义,用法治文化来影响“饭圈”文化。

“饭圈”是法治文化建设成效的晴雨表。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饭圈”主要是由青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为主体组成的。这些人群恰好是弘扬法治文化的重点对象。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和“粉丝文化”形成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亚文化,“饭圈”文化在青少年中影响很大。法治文化的培育,基于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法治的亲身体验。法治教育要想从娃娃抓起,特别是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就必须把“饭圈”文化塑造成法治文化。

“饭圈”是社会法治价值取向的试金石。与一般的传统违法犯罪行为不同,种种“饭圈”乱象更多时候体现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越轨”和挑战。在“流量明星”团队与“饭圈粉头”的引导下,一些艺人的失德违法行为被“洗白”。许多粉丝也容易误认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只是“不合理”,离“不合法”还有一定距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因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饭圈”文化自然不能成为“例外”。推动“饭圈”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也将有效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努力在“饭圈”中建设法治文化

法治知识的专业性,决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必然遵守“冰山法则”:浮在水面上的法律条文永远只有一小部分,更多的法治文化则沉没在水面之下。法治文化所蕴含的力量发挥着“鸭子游水”般的重要作用,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其实用力不少,功不可没。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近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一书,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深入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不能局限在课堂时间和校园内部,而要向网上延伸至“饭圈”,让青少年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知晓法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论名气多大、流量多大、平台多大,都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在“饭圈”中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法治实践中,我们不仅要重视有形的法治文化阵地,还可以选择一些运行良好、遵法守纪的“饭圈”作为试点,建设“无形”的网上法治文化阵地,从而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便于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习理解法律、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在“饭圈”中的传播途径。法治文化既然要“文而化之”,重点就在有效地传播和推广。这一点,和“饭圈”的年轻化、网络化相契合。既要掌握法治文化传播规律,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构建法治文化话语体系,通过H5、图解、动图、短视频等可视化手段在“饭圈”内精准传播法治内容;又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打造法治文化动漫等法治文艺作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让法治精神从小就在青少年的脑海中扎根,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