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巧
责编|李旭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期,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网站平台,均围绕违法失德艺人、“饭圈”乱象等密集发声,一致表示,法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论名气多大、流量多大、平台多大,都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付出沉重代价。
欲从艺,先立德。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对于近期文娱领域出现的艺人逾越法律底线、悖离公序良俗、有违职业道德现象,除了法律规制、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外,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使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明确红线底线,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对违法失德艺人“零容忍”
今年4月,演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不久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罚决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决定不得播出郑爽参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在此之前,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其影视、音乐、综艺等相关作品也陆续下架。
8月1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吴某凡作品下架一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支持作品下架行为,并重申“绝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和平台,绝不让这些人员和作品在网络视听行业有立足之地”。
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也就吴某凡事件发表声明,强调抑制行业不正之风,呼唤艺人立德为本。
实际上,相关部门很早就意识到失德违法艺人的危害性,将其纳入监管视野,并作出相应的禁止、限制等抵制措施。
2014年9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通知,针对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艺人做出从业限制,明确要求不得邀请上述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上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亮点之一是第三十二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节目传播将受到必要的限制。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彭桂兵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是在上述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对失德违法艺人出镜限制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他认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承担着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更应对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心存敬畏,在倡导良好道德风范上做出积极表率,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还应将艺德规范视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卢家银说,当前各级部门对违法失德艺人的监管措施主要是为了规范文娱领域的市场秩序,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行业风气,推动社会各类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对违法失德艺人的管控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防止社会道德严重滑坡,也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卢家银说。
消除文娱领域乱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一言一行对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影响极大。除了违法失德艺人逾越法律底线、悖离公序良俗、有违职业道德对青少年带来的影响外,近年来随着粉丝经济的发展,不良“饭圈”现象也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拉踩引战、攀比炫富、人肉搜索、刷榜控评等问题屡见不鲜,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青少年群体中普遍存在的追星行为,违法失德艺人会给广大青少年树立错误的榜样,导致青少年的模仿和追捧,不仅会给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伤害,而且会影响社会正常的道德观和价值判断标准。”卢家银说。
整治“饭圈”乱象既是净化网络环境的必要举措,也是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措施。
今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严禁呈现互撕信息、不得诱导粉丝消费等10项措施。
今年9月,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持续从强化粉丝消费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8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面整治,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彭桂兵说,新修订并于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设一章网络保护,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如第六十六条规定,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互联网环境作出的修改,有利于防止‘饭圈’乱象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彭桂兵说,影视演员等公众人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审美习惯、价值取向具有示范效应,应当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用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
在法治实践中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艺人违法失德行为固然由多种原因导致,但作为精神文化领域的建设者,艺人内在主观的价值选择和行为规范是最为根本、最具决定意义的。受访专家认为,对于文娱领域违法失德现象的治理以及抵御消除畸形“饭圈”文化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不仅需要法律规制、行政管理、行业自律,还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丰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手段,使他们明确红线底线。
8月25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进一步引导电视艺术工作者遵纪守法、崇德修身,推进行风建设、加强行业引领的举措。
座谈会上,中国视协副主席林永健认为,电视艺术工作者要守住法律道德底线,更要追求德艺双馨。要尊重艺术规律和原则,提升个人职业素养,不靠演技靠“流量”,演员这条路走不长远。行业从业者应承担引导粉丝的社会责任,激发粉丝群体的正向价值,引导粉丝文明追星、理智应援,以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青年演员侯京健表示,演员没有特权,应当放下职业光环。作为年轻文艺工作者,要对“榜样”二字心存敬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好德行、真才学、高品位,为年轻观众做好表率。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其瑞说,艺人违法失德行为的存在,是主流价值观在社会当中缺少认同、缺少凝聚力和向心力的表现,为了杜绝或减少艺人违法失德现象发生,尤其是减少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治本之策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只有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结构中,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条件,才能使社会中存在的违法失德现象得以改变,重新展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价值理想的力量。”李其瑞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苗鸣宇认为,要促进社会成员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社会成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特别是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立法目的和法的价值追求。这样有利于减少艺人违背法的精神和价值追求的“灰色”行为。
就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来说,苗鸣宇认为,在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上要加强针对性、提高实用性,从普通民众的第一视角出发,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另外,他认为,还应以法治教育为先,减少主动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从而警示其他社会成员,不要以身试法。
李其瑞建议,要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教育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文化熏陶,创新场景育人和文化滋养的方法和途径。